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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胜诉案例集锦节选,涉及沧州市、衡水市、张家口市、唐山市等地!
更新时间:2024-07-29


近期,京云律所征拆领域胜案河北省捷报频传,有土地行政登记纠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确认强拆违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京云拆迁律师为沧州市、衡水市、张家口市、唐山市等地区委托人成功维权。以下为部分胜案节选,正在遇到征收拆迁的人可以进行参考借鉴。



案例一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河北沧州7户村民土地行政登记纠纷胜诉案



基本案情:李先生等7户河北沧州村民,二十年前他们刚刚承包不到一年的地,被村委会私自将承包地转为废弃地,并转包给了当地铸造厂。因不懂法律且缺乏维权意识未提出异议。近二十年后,李先生从新闻中意识到权益受损,决定维权。


咨询京云拆迁律师后,明确诉求:拿回土地并得到赔偿。律师指出需先确认市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违法,再证明土地所有权归村民,最后申请赔偿。李先生出于对京云拆迁律师的信任委托京云拆迁律师为7户村民代理。随后,京云拆迁律师将市政府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市政府为铸造厂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庭审中,市政府辩称,首先,市政府不是本案适格被告,与李先生等人无直接法律关联。其次,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因为土地使用证是在二十年前颁发的。最后,市政府根据土地登记规定,对铸造厂申请建设用地进行了现场勘察、调查、估价,并基于村委会的占地协议(非耕地)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因此,请求驳回李先生等人的起诉或诉讼请求。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首先,本案案涉土地系李先生等7人的承包土地,根据李先生等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第三人的陈述予以证实,故李先生等人与本案诉争的土地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李先生等人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


其次,关于诉讼期限。李先生等人在半年前才知道市政府为第三人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且负有法定举证责任的被告又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原告之诉超过法定期限。因此,对于市政府辩解称李先生等人的起诉已超过法定期限并不成立。此外,市政府颁发的土地证记载亩数与其他证据不符,且未按规定进行权属审核,属程序违法。



结果:法院判决:一、撤销市政府为铸造厂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二、责令市政府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案件受理费50元,由市政府承担。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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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河北衡水村民政府信息公开胜诉案


基本案情:许先生是河北衡水某村村民,拥有合法承包土地。因工业园区建设,土地被征收。5月初,他向县政府申请公开工业园区项目的多个批准文件和资金证明信息。但县政府以涉及第三方权益为由,延期答复后未再回复。


许先生决定委托北京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维权。律师研究后认为县政府的行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侵犯许先生知情权。于是,京云拆迁律师代理许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县政府行为违法,并依法公开信息。


庭审中,被告县政府辩称,被告于5月初接到原告的申请后,于5月25日给原告方作出了答复,并于5月27日邮寄送达给了原告,被告方履行了职责,程序合法。恳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京云拆迁律师表示:许先生申请信息公开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告县政府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延期答复,但未证实向第三方征求意见并告知原告,未依申请答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告行为违法。



结果:判决:一、确认被告县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按照原告许先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的行为违法。二、被告县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依据原告许先生的申请作出答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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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河北张家口市市民确认强拆违法胜诉案


基本案情:古先生是煤矿公司退休职工,1987年在张家口市某区获得三间砖木房并居住。当地政府为实施国有土地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了古先生的房屋。然而,古先生未见过征收决定等文件,因此未签补偿协议。拆迁办未经合法程序即对古先生房屋西侧院墙及蔬菜等进行强制拆除,造成房屋破坏。古先生愤怒之下,通过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由拆迁律师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区政府行为违法。


开庭时,被告区政府表示:


一、拆除原告违建院墙合法。原告无证明围墙土地使用权,经核实为违章构筑物。依据相关条例,已依法拆除,未损害原告房屋。


二、清理原告院外地上物合法。原告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种植、堆放废弃物,影响居民生活,破坏环境。经多次沟通无果后,已清理。


综上,被告行为均合法,请法院驳回谷清诉求。


京云拆迁律师沉着应战,指出: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对于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及擅自搭建的非永久性建筑,由市容卫生或城市规划部门责令限期改造或拆除,逾期则强制拆除并可罚款。本案中,被告区政府对原告古先生的房屋部分院墙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强制拆除并造成损坏,属超越职权,应撤销。但因已实施完毕,应判定违法。



结果:法院采纳京云律师意见,判决:确认被告区政府对原告古先生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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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河北唐山市市民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胜诉案


基本案情:常先生在河北省唐山市全款买了房,等待交房时,开发商只办理了入住手续,未提供其他文件。常先生了解规定后,发现开发商未通过验收备案,于是向市住建局申请信息公开并申请查处,但未获回应。为确保安全,常先生委托京云拆迁律师起诉市住建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对开发商未办理国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交房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书面告知常先生。


庭审中,市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出,本案开发商已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合格,故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同时,根据《行政诉讼法》,常先生的请求属信访投诉,不影响其权利义务,不属行政诉讼范围。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常先生起诉。



京云拆迁律师认为:


1. 市住建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组织六方竣工验收,即使组织,也还需消防、人防等部门验收。因此,开发商未办理国家竣工验收备案违法。


2.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市住建局有责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常先生请求查处开发商违法行为,但市住建局未履行职责也未答复,因此其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



结果:法院判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常先生申请事项依法进行核查并答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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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7-29    1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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