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41个地块被征收,范围已经出炉,巨野县大规模农村征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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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41个地块被征收,范围已经出炉,巨野县大规模农村征地来了!
更新时间:2024-10-28

巨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巨征预公告〔2024〕17号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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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南鲁集镇史庄村水浇地,南至南鲁集镇北陈庄村水浇地,西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2: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南鲁集镇史庄村河流水面,南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西至万丰镇关桥村河流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3: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4: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南至南鲁集镇北陈庄村水浇地,西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5: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南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南鲁集镇北陈庄村水浇地,西至南鲁集镇北陈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6: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7: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南鲁集镇北陈庄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8: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关桥村水浇地、乔木林地,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关桥村。
地块9: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南鲁集镇后李楼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0: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南鲁集镇后李楼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1: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2: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3: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4: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5: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6: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东方红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东方红村。
地块17: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18: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东方红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东方红村。
地块19: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东方红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东方红村。
地块20: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
地块21: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龙寺王庄村水浇地,南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水浇地、果园,西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水浇地、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徐庙村、龙寺王庄村。
地块22: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水浇地、果园,东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水浇地,南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水浇地、果园,西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果园。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龙寺王庄村。
地块23: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东方红村采矿用地,东至万丰镇东方红村采矿用地、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龙寺王庄村水浇地、东方红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龙寺王庄村、东方红村。
地块24: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阚店村采矿用地、龙寺王庄村水浇地、内陆滩涂用地,东至万丰镇东方红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龙寺王庄村、东方红村、阙店村。
地块25: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徐庙村水浇地,南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龙寺王庄村水浇地,西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龙寺王庄村、东方红村、阚店村、徐庙村。
地块26: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阈店村城镇村道路、农村道路,东至万丰镇阈店村水浇地、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南至万丰镇阀店村水浇地,西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农村宅基地、乔木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阙店村。
地块27: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东至万丰镇阀店村水浇地,南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西至万丰镇阚店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阙店村。
地块28: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东至万丰镇阙店村水浇地、沟渠、设施农用地,南至万丰镇阙店村农村道路,西至万丰镇阚店村水浇地、沟渠、设施农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阙店村。
地块29: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万丰镇后李楼村水浇地、万丰镇黄堂村水浇地、万丰镇前李楼村水浇地、万丰镇阚店村水浇地,东至万丰镇阈店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万丰镇阈店村、黄堂村、前李楼村、后李楼村。
地块30: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万丰镇阔店村水浇地,南至万丰镇阀店村水浇地、万丰镇前李楼村水浇地、万丰镇后李楼村水浇地、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万丰镇阚店村、黄堂村、前李楼村、后李楼村。
地块31:四至范围:北至万丰镇后李楼村水浇地,东至万丰镇后李楼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万丰镇黄堂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黄堂村、后李楼村。
地块32: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其他草地、乔木林地、万丰镇黄堂村水浇地、其他林地,西至柳林镇胜利村坑塘水面。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胜利村、万丰镇黄堂村。
地块33:四至范围: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水工建筑用地、乔木林地、万丰镇黄堂村水浇地、乔木林地,东至柳林镇张楼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万丰镇黄堂村、柳林镇五一村。
地块34: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东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乔木林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
地块35: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东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沟渠、坑塘水面,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
地块36: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胜利村。
地块37: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东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
地块38: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胜利村公路用地,东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柳林镇刘楼西村水浇地,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柳林镇胜利村公路用地、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胜利村、刘楼西村。
地块39: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水工建筑用地、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水工建筑用地,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汶上集镇王集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胜利村、五一村。
地块40: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沟渠,东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南至柳林镇胜利村水浇地,西至汶上集镇王集村水浇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胜利村。
地块41:四至范围:北至柳林镇五一村水浇地、内陆滩涂、坑塘水面,东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南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西至菏泽市河湖流域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柳林镇五一村、胜利村。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新万福河复航二期工程侯楼至关桥段工程(巨野县段)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万丰镇人民政府、柳林镇人民政府拟于2024年7月2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
不能直接到场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到场参加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巨野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II级区片每公顷补偿96万元、永久基本农田每公顷补偿115.2万元,未利用地每公顷补偿96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巨野县人民政府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2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巨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京云拆迁征地知识


承包土地被征收补偿有标准吗?


在征地补偿规定中,涉及到的付费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这是指由用地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因为其土地被征收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


其次是“青苗补偿费”,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弥补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由于征地而导致的毁损,向那些种植这些青苗的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再者是“附着物补偿费”,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例如房屋以及其他设施,因为征地而遭受的毁损,向该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最后是“安置补助费”,这是指用地单位为了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而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咨询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4-10-28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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