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不合理拆迁安置,信访维权被冠上“敲诈勒索”怎么办?
在征拆过程中,怎么补偿、补偿多少、补偿是否透明、补偿标准是否统一等,都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征地拆迁工作庞大且繁复,容易出现错误和疏漏,导致部分征收方为一己私利违法征拆。被征收人为了实现征拆补偿款的落实,在与政府沟通不成时,信访或上访举报就成了他们唯一能做的,但这样往往也会给被征收人带来“敲诈勒索罪”的风险。
敲诈勒索罪,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暴力或威胁、非暴力要挟手段,利用被害人的恐惧心理,强行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须同时符合以下特征:(1)采用暴力或威胁、非暴力要挟手段;(2)威胁、要挟的内容足以引起被害人的恐惧心理,且被害人因此处分(转移占有)财物;(3)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作为案件最关键的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第一,看征拆行为是否违法,对行为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产生实质、重大影响,政府征收行为违法是被征收人信访、上访的最根本原因,信访也是被征收人的无奈之举。第二,看被征收人通过信访维权是否合法有据,信访理由是否合情合理,并且如果政府未进行实质性答复,需要承担一定过错责任。第三,看被征收人获得的补偿是否明显不属于其可占有。